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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研究院实行由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成员包括新加坡国立大学、广州市人民政府和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其中,广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理事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管理委员会指定中新广州知识城合作事务办公室以及黄埔区科学技术局为理事单位。

理事会主席

管理团队